這個零體罰的議題已經炒作很久了,
吵到已經讓人覺得成為教育議題的無限上綱,
吵到已經讓卑微的我,感覺到無能為力。
家長不用負舉證與對談查清事情真相的程序,
隨便這邊投訴、那邊告,
後頭的我們,
就得擦理完全部的爛污!
小孩避重就輕回家輕描淡寫自己犯下的過錯、
在學校把老師一個一個惹毛,
然後家長交給孩子錄音筆、或者自己找議員或教育局或1999......
這是現在的教育現況。
我們到底要教孩子什麼?
透過這樣的模式,
我們到底又讓孩子學會了什麼?
家長自以為幽默丟一句「老師誰叫你長成這樣」,
他可知道這就是人身攻擊?
丟個零體罰條約,
一早在晨會的時間要求老師全數簽署,
但是沒有明確去界定什麼叫做「體罰」!
言語上頭,
常常很容易因為聽者有意、或者斷章取義、過度延伸,
而造成許多的誤會!
那麼,
我們可不可以除了講課、單純的講課,
其他就統統給他放棄?
如果是這樣妾身未明的簽署條約,
我想簽署「零處罰」,
不要一堆家長不把自己該做的事情做好,
只會要求老師幫忙一下這個、幫忙一下那個,
孩子鑽著漏洞,許多事情沒做,
就來說老師「手太軟」。
零處罰吧!
把事情乾脆更加單純化,
都放掉、都放掉、都放掉、都放掉、都放掉......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